卫生部近日公布《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拟将食盐中碘含量上限降低,由20 ~60mg /kg修改为20 ~30mg/kg。去年以来的碘盐风波,今天终于可以有这样一个“征求意见稿”。一直以来的批评,是针对碘盐背后的暴利和垄断,也都呼吁还民众选择碘盐或无典盐的权利。实际上对于这些,我一直是颇不以为然的。
无论什么事儿,倘拿来批评背后的暴利和垄断,在目前的中国,我敢说自然都是不会错的。但我私下以为:倘若我们都喊无碘盐,弄得老爷们心烦,即使真的给你无碘盐,我们就敢吃了吗?比如,将来超市里有了碘盐、无碘盐、高低碘盐这样的区分,我们就可以选择了吗?就我自己,反而会更加惴惴。因为我们不像毛主席,想吃什么就是身体缺什么,他老人家想吃辣子辣,就是他缺辣椒了,想吃红烧肉,就是他缺猪肉了。或者我们拿绳子量起来,脖子变粗了,就吃加碘盐,变细了,就吃无碘盐……。当然,这也是笑话,那么怎么办呢?我们怎么知道该如何选择呢?!所以仍然无法选择,仍然也是一笔糊涂账,就像这次的《征求意见稿》和“上限降低”一样。
尽管卫生部确实降低了碘含量的上限,但我看到不同的报道,有的说“首次承认碘含量偏高”,也有的说:该标准的主要制定人、卫生部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组长陈祖培宣称,“这样的调整并不意味着我国人群补碘过量。”这真是你越说我越糊涂了,如果不过量,干嘛要调低?难道只是应付舆论、交差事吗?那么,到底高不高呢?哪里高哪里低?哪里该高哪里该低呢?没有、都没有,还是一笔糊涂账。
碘盐的暴利其实也是。普遍的说法是加碘后盐业公司的批发价差高达4—5倍,但这却不是加碘的错儿。暴利的根源在于垄断,却不在于怎样的借口和花样。你以为无碘盐的价格就会降低吗?以后的盐给你补铁补钙补锌、加香加酸加辣,三合一、五合一,一片顶五片……,垄断不除,你能计算得清楚吗?所以终究还是一笔糊涂账而已。
可见没有选择的权利固然不可以,但是只有选择的权利也还是不够的。因为你只可以选择盐巴、选择盐巴的花样,而不能够选择盐巴背后所有的一切,比如专家啦、制定人啦、组长啦、盐业公司啦、盐务局啦、卫生部啦等等等等。
我老婆前几年做了腰间盘的手术。一位女同事也发此病来咨询。我对她传授至诚经验说:你去看骨科,大抵会劝你做手术;你去看中医,一定会让你保守治疗;很简单,部门利益而已。专业掌握在他们手里,给你选择权,你依然不能选择。那么怎么办呢?好在我们还可以选择医院,多看多比较;可以选择大夫,比如亲戚啦、朋友啦……;在中国没办法,只有这样才可能知道些许的真相。
倘若都像大老爷们一样,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你看他们弄啊弄啊,高来低去的,最终也不过弄个这样的一笔糊涂账而已;还要征求意见呢:你们是愿意呀还是愿意呀还是愿意呀?如此而已罢。
鱼刺2010.8.1
我比较笨,至今不会翻墙,所以接触到的信息与这块大陆一样单调和闭塞,比如有关香港政改的零零碎碎消息,什么起锚、超错、立法会、民主派、功能界别、一人两票……,我既看不明白,也不大关心。我一直感觉:香港人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是介于洋人和中国人之间的物种,享受着远超大陆人民所一直忍受的民主和自由状态,实在没有必要更多的去关注他们。
但是综合零星的消息,好像是最终香港政府接受了民主党提出的政改方案,立法会表决通过了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改议案,这个议案也得到了中央政府的支持。这些大概的消息对我来说还是有些震撼的,由于你们的封闭和我的愚笨,我无意就香港政改本身发表任何偏见,只是因此略有几点感想,述说如下:
第一:反对派不是反动派。香港民主党——“民主”还“党”,这在大陆是众所周知的敏感词,单纯的大陆人单看这个名字就会认为其不是什么好鸟。但是奇怪的是,香港和中央政府竟然采纳了民主党的政改方案,我不敢说这算不算“成功”或者算是谁的“成功”,但毕竟各有所得。最重要的是,我们悍然发现:反对派不是反动派,不是权力的敌人。反对派可以不是反动派,而且可以为政府所用、为人民谋福祉。
第二:给反对派公开的存活空间。在尚有一丝自由的论坛上,我们可以总结出无数的派别。大陆没有公开的反对派组织,但反对的声音却一直存在——在任何一个社会或者社会阶段都是这样。我们很明显的看到:可以反对,就可能避免反动;可以公开,就可能避免阴谋;可以争取,就可能避免争斗;可以妥协,就可能避免冲突;可以渐进,就可能避免激进;可以改革,就可能避免革命……。
第三:任何权益和进步都是争取来的。不仅真理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任何民众权益和社会进步都是争取来的。没有反对、没有争取、没有付出、没有代价……,任何权益和进步都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所谓争取、甚至斗争的手段和意义,并非一定是传统的暴力、流血或者革命,其实早已经不是了,先进的民主政体给予了我们明显而充分的借鉴和榜样。
第四:不能简单武断的全权代表。反对的声音之所以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是因为我们永远无法代表每个公民的思想和利益。任何党、派、组织也不能简单武断的来当全权代表,比如单纯的用数量、比例、行业、性别、民族、界别等等指标来标示代表性和程度,这是愚蠢可笑的;真正的代表应该来自于竞争和选举,来自于自由和普遍,来自于制度和法律。
第五:有反对才可能有改革和进步。我们对于领袖和政府,一直抱着不切实际的幻象。实际上,任何一个领袖还有政府高级、低级的官僚,都是和我们每一个人毫无区别的——简单平凡的人——而已,不仅仅在人性上,在99.9%的相似性上都是这样。我也承认,像华盛顿这样的可以称为伟人,但我仍然坚信他和你我的区别仅仅有0.1%。因此,领袖和政府,并不是我们通常想象的那样:一心一意、殚精竭力的为民造福,或者睿智远见、随时觉察民众的痛苦和利益,或者永远积极、知错就改、带领民众不断走向胜利……。
除了伟大的太阳金正日将军,实际上永远不是这样的。每一个政府、领袖和官僚都和又懒又馋的笨驴子一样,没有反对,他们永远在扯淡;没有监督,他们永远在作秀;没有压力,他们永远在欺骗;没有限制,他们永远在谋私;没有抗争,他们永远在原地转圈……;从整体和本性上,确实是这样,一点都没有夸张。
所以,有反对才可能有改革,有压力才可能有改进,有竞争、有选择、有自由、有限制和保障才可能有驯服、有真正为民的政府和官僚。也因此,一个正常和文明的社会,不仅允许反对派的存在,给予反对派公开的存在和活动的空间;不仅允许反对,保障反对,保障反对派,甚至于允许竞争,当这一切都制度化——制度性存在以后,当然就成了民主社会了。
很遗憾,我们以追求民主起家,几十年后民主却成了敏感词;我们也以改革为傲,如今改革也早已经停滞不前;越来越明显的社会分裂和矛盾激化,维持稳定和改革发展越来越艰难……。这一切,其实都和我们不允许反对、不保护反对有直接的关系。实际上,人类社会就是这样的,永远没有全权代表,也没有全知全能,反对的声音永远存在,这是正常的社会状态。如果连反对都不允许存在,必然要以暴力维持,堵塞所有的途径,也必然会把所有的反对激化、积累、逼到以暴易暴的最终道路上去。
关于香港,我不想多说话。最简单明显的就是:我们管得越多,就死得越早,我们越放开手,就越繁荣富强;大陆也是一个道理。在香港,我们被逼得开了一点点窍儿,治理大陆却依然冥顽不灵,这一切也都反证着我以上的话。
鱼刺2010.06.27
鱼刺博客:
http://blog.cat898.com/boke.asp?yuci.index.html鱼刺批评:
http://www.kdnet.net/lib/index.asp?libid=54韩寒同学的杂志终于就要出版了,不仅名字从曾经拟议的《新青年》终于变成了《独唱团》,而且连内容和性质也变成了“独唱”了:不仅“独”、而且“唱”——变成“文艺杂志”了。我不相信韩寒起名字的时候有这样神奇的预见性。
对于让我也不免有些嫉妒的韩寒同学,我并不想多称赞他,除了他的文思确是少有的机巧、锐利和真实之外,也没什么大不了。我只是想说: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政府对于启蒙的真实态度;也可以在 文化还是制度的争论中,看到文化中的制度因素。
我们的政府从来没有否定过民主,相反,声称民主一直也是他们取胜的法宝和追求。而中国到现在一直缺乏民主的原因是:中国人素质低,不适合搞民主;民主要渐进,不能够现在就搞民主……。这话倒也不是100%都错,中国人爱吹牛,可是连广告卖黄金,也不过是更多的9而已:99.9999……%。
倘若我们循着政府的思路,我们假设政府的话是真心的,那么为了他们的民主追求,在实行民主之前,我们就需要对人民进行大规模的教育和启蒙、对民主进行大规模的研究和探讨、对民主制度进行逐步的实验和推进……。但是,现在启蒙一般也叫做“网络启蒙”,政府一直牢牢掌控的报纸、杂志、图书、音像、广播、电视……,名利双收的大学、媒体、研究院、教授、专家、思想家……,确似乎丝毫没有启蒙的责任和任务。相反,他们却一直起着倒行逆施的相反作用。倒是政府掌控外的无名无利的网络和边缘知识分子,在十年左右的时间里,一直实行着启蒙和自我启蒙的光荣使命。
像韩寒、袁腾飞,我以为他们像我们一样本身就是启蒙的一个结果。但如今结果也都不是很好:袁老师在网络流传很久之后,出名以后却很快就被禁掉了;韩寒同学要办《新青年》,启蒙的意图过于明显,再加上影响力可能过于强大,更是颇多坎坷,怀胎很久终于生出“独唱团”这么个怪胎来;当然还有很多很多现象,像满网络的敏感词、删帖、禁令、跨省……。熟悉网络的人即使再愚蠢,也不免就要怀疑政府对于民主和启蒙的诚意了。
民主需要渐进没有错,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渐进的,突变也是渐进引起的;中国人素质低、文化不适合民主,尽管我不同意,但暂且这么说也不是不可以。比如民主是学游泳的话,我们确实需要先研究诸如姿势、呼吸、怎么摆臂、怎么蹬腿……,也需要先在水边泡一泡、在浅水处刨一刨,甚至呛几口水、沉几回底……,这些都是难免和正常的。但是,就好像人民要学游泳,政府却只说游泳会淹死人一样,不仅不许下水,水边也不许去,摆臂和呼吸都不许练习,甚至“游”和“水”也不准研究和讨论……,我们真的要怀疑政府对于民主和启蒙的诚意了。
实际上,我以为韩寒可以是一个很好的启蒙者,哪怕对于我们的孱弱的政府来说。因为韩寒同学很自律,他几乎从不奢谈西方民主、政权体制什么的,他从不威胁政府的痛处;他的讨厌仅仅是他总在嘲笑和批评政府而已。但是政府应该也够聪明才对,你看现在权力几乎等于是失控了,成了最大的祸害,亟需舆论的批评来做压制,不然早晚要祸害到权力自身。现在我们到任何一个网络看看,死掉一个官员,简直普天同庆了;而底层的民众,不断地用鲜血和生命维护和表达自己的权利和存在;我们看不到任何改良和启蒙能够通行的道路。
所以我最近长时间的沉默,除了绝望于知识分子和启蒙之外,我还发觉自己已经堕落为一个纯粹的制度主义者和民主激进论者。简单地说就是我认为:中国一切问题的根源和解决的障碍都是制度造成的;民主不需要等待文化和素质,马上就可以、就应该进行实验和实行。当然,这一切都需要一个前提:政府有足够的追求民主的诚意。
我知道这些认识或许是偏颇的,我一直迷惘的是我无法完全否定文化的因素。但是今天我忽然认识到,文化论者忽略了一个问题:文化因素中的制度因素——制度和权力对于文化改良、素质提高的阻碍和抑制作用。就是说:哪怕我承认中国缺乏民主的原因中,确实有文化和素质的因素,但无疑,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制度和权力的“反作用”所阻碍和造成的。中国今天无数的事实在证明着这一点。
关于启蒙和文化制度等等,我最近还有不少的想法,如果这篇可以存活的话,有机会再多说一说吧。
鱼刺2010.6.13
鱼刺博客:
http://blog.cat898.com/boke.asp?yuci.index.html鱼刺批评:
http://www.cat898.com/lib/index.asp?libid=54我的2009 和我的2008甚至我的2007没有什么大不同。但是约略翻看新闻媒体收集的“中国大事回顾”,却看到我的祖国巨大成就叠出,欢天喜讯连连。
开天辟地一个就是:“国家统计局将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的现价总量修正为257306亿人民币,按平均汇率计算,中国超越德国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截至6月末,我国国家外汇储备余额突破2万亿美元大关,达21316亿美元”;“至年底,在世界性经济危机面前,中国经济一枝独秀、率先回暖,而且‘保八’成功”……
我不知道这些和我,以及我的周围有什么关系。除了工资什么都在涨,尤其是万恶的房价;挣钱、上学、看病、生活等等的艰难,官场的庞大、傲慢、奢华、腐败等等都依然如故……;如果这些,都是“回暖和保八”、都是“成就和喜讯”的代价,那我就不明白了,这样的国家和成就,和像我一样的屁民老百姓又有什么关系呢?
国家经济财税快速增长,百姓收入增长缓慢;税收、税负全球排第二,公共投入却几乎世界最低;行政开支占财政三分之一,“三公”消费庞大,百姓生活却依然艰辛;楼房建得最多,百姓却越来越买不起房;0.4%的人占有70%的财富,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在这样畸形、恶劣的经济方式,社会管理和分配方式下,所谓的增长、繁荣、强国、成就……,对大多数的百姓又有多大的意义呢?!
所以,很多事情不仅需要听热闹,更需要思考,也需要反思,更需要回头看。比如我注意到:2009年是建国六十周年,澳门回归十周年,五四运动九十周年,北京奥运会一周年……,可以说是个纪念和反思的好机会。
比如:我们中国人一直有着强烈的“强国情结”,大概是由于百年来落后、挨打、受压迫、受嘲笑、东亚病夫、割地赔款……的屈辱史造成的,所以无论奥运会、金牌、火箭、航天、回归、建国、GDP、……,每一项或大或小的成就都足以让我们自豪和兴奋,都值得不惜代价去争取,似乎得到了,我们就强大了、复兴了,就共荣梦想、一雪前耻了……,所以,这些几乎是所有和每一个中国人的最大梦想和愿望。
但是今天我们大概可以回回头了。我们不仅得了金牌第一,而且举办了奢华的奥运会;不仅火箭卫星平常事,而且宇航员也遨游了太空;不仅香港早就回归了,连澳门都回归十周年了;我们不仅“站起来”六十年了,庞大的GDP、第三大经济体、高速增长……,今天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国人几乎所有的伟大梦想都已经实现了。是的,确实是这样。
但是,唯独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当我们实现了几乎所有梦想以后,却忽然发现,我们以为的幸福和牛B竟然没有到来。所有这些伟大成就和光荣梦想,原来和我们都没有多大的关系,都没有改变我们今天仍然普遍存在的屈辱感和奴役感;我们依然没有真正站起来,甚至五四运动九十年前高喊的“科学、民主”,今天仍然是那么缺乏,那么恰当、那么急迫……;或者这些,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才是真正可以普惠和有利于我们大多数普通百姓的。
世界都进入到2010了,主流世界的2009是全新的,而中国的2009却仍是古老的老例,仍在迷梦的歧途中未醒;我的2009,既因为对世界的渴望而亮丽,也因为对中国的批评而忧伤。是的,我也不相信,中国永远是一个例外;但是,我也不知道,这个永远有多远……。
鱼刺2010.1.26
几天前,贵州政法委组成调查组,开始对安顺市警察枪杀村民事件进行调查。对这个消息,舆论反应十分冷淡,这是容易理解的。严酷而无奈的现实无数次地教育了屁民:权力靠不住,更高的权力也靠不住;对现实和权力的普遍绝望,使沉默和粗俗在智识阶层流行;而对法治、民主的要求和呼声也越来越强烈。我们、舆论和越来越多的屁民也已经发现:除了对法治、民主、平等、自由……普世价值的追求之外,没有什么可以最终保证社会和最大多数屁民的公正、安全和利益。
权力靠不住、制度靠不住、舆论也靠不住,这是中国的大无奈,但是中国更大的无奈是:只有更高的权力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我们也注意到,以往社会事件中,迫于舆论强大压力的个例处理,有时候会得到有限的公正,虽然也不会推动这个社会做任何改变,但是,我们仍不免希望哪怕在特殊的个例中,可以体现一点儿公正和正义。
因此,像贵州枪杀案,我总不免想再罗嗦几句都知道的常识,这个事件我认为是突破几个底线的,不可容忍。一个是警察轻易动枪,枪枪致命,此例不可开;一个是该事件独立、简单、事实非常明显,以至于欲盖弥彰的新闻发布会开成便秘裸奔会;一个是社会舆论反应强烈。对此事的处理,安顺市政府和警方应该果断采取“切割”的方式,依据基本的事实公正处理,警察张磊穷凶极恶,自作孽应无话说;涉及到警员和枪支管理的问题,或许警方会有人需要为此承担责任,但绝不严重。像现在这样做,报纸评论说是“推卸责任”,其实哪里是推卸责任?分明是大包大揽,以至于把政府与杀人犯绑在一起,只能一损俱损地硬着头皮死扛到底。
当然,就目前看,安顺市或许可以安全过关;但是,激起如此巨大的舆论民愤,就使事件充满多种变数,危险远远过于果断切割和自担责任。我们注意到,尸检公布的结果是“五枪”而不是安顺警方信誓旦旦保证的“四枪”,个人估计应该是外部力量(比如公安部派员)对基本事实的坚持所致,这个基本事实澄清了而没有被歪曲和毁掉,其实真相早已经跃然纸上、无可抵赖。所以至今,安顺市政府还只是在赌桌上,而且已经把自己押上去了,虽然局外的我们早就已经绝望,但对于孤注一掷的赌徒来说,等待的滋味也未必好受。
“切割”的概念,我不知是不是人民网舆情观察的首创,把“坏官”和政府切割,把“坏事”和政府切割,以维护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其实这个如果能做到,“坏官和坏事”也不至于这么普遍和猖狂,官官相护,果断“切割”并不像说说那么容易,背后是早就撕不开、扯不断、绑在一起、融成一体的利益链条,早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了。但是,我还是坚持我的看法,当事件比较独立、极端、突破底线的时候,就不要再死保下去了;谎话都说不成的时候,有把自己都搭上的危险,就不要再死抱着不放手了。哪里不切割,哪里就腐烂,哪里就失去民心,哪里就成为共同的罪人和责任者。设想一下:如果万一在枪杀事件上翻了船,安顺市政府和警方要承担多大的责任?!
其实我个人对于这个案件,也还是有疑虑的。尽管对肇事警察的描述,有拔枪杀人的心理和行为轨迹,但是我仍然觉得不够充分,个人感觉张磊与代家?,或者与当地政要,或者代家与当地政要,背后大概是有某种关系和故事的……?这些纯属个人感觉和猜测,不然不好解释,恶警来了就站在代家一方,言语不合就拔枪杀人,当地如此不惜代价的保他……。当然,试图逃避责任、愚蠢或者聪明……,也都有可能,我看到网上也有类似指责,但都尚不足为据。真相到底是什么?不知道,也许像许许多多的社会事件一样,永远都没有真相。
对贵州政法委的调查组,舆论冷淡是当然的,我也并不抱希望。如今是信息时代,像这么大的社会舆论事件,估计各级权力早都知晓了。我只是想说:统治是有底线的,皇帝都有底线。贵州省如果愿意和敢于“切割”,就来进行调查和处理;否则,就不要也来赶这个漏水的船了,也不要来为杀人犯和窝藏犯们背书,沾到满手腥,何必呢?!哪里不切割,哪里就腐烂,屁民没办法,只有盼青天。其实尽管我写帖子也总是喊法治,但很多时候对于重庆,也颇有犹豫和同情,这个现实就是这样颠倒的: “真的”在这里就是“假的”,“好的”在这里就是“坏的”,“对的”在这里就是“错的”……,我们又能怎么办呢?
就说这么多吧,这个帖子被骂天真和幼稚没关系,我可以想象跟帖是什么样的。我写“失民心”,跟帖说:早就失没了;我写“希望”,跟帖说:早就绝望了,我写“腐烂”,跟帖大概是:早就都烂了……。其实我心里何尝不是知道这些,但是,怎么办呢?如果不说话,屁民连屁也丢掉了;说话,不说这些又说什么?不能总是“草泥马”、“马勒隔壁”吧?
我一向自诩是看得最透的那部分人,对于这个社会以及任何改革也不抱希望——除了彻底的变革之外。因此,有时候也很迷惘,因为我发现对于正义、真理的追求和呼唤,实际上往往起到的是“社会稳定和延续统治”的“坏”作用。实际上对于这个不可救药的社会而言,任其毁下去、烂下去、作恶下去、疯狂下去……才是对的;同流合污、狼狈为奸、助纣为虐、抱薪救火……才是对的……。
有时候越往深处思考越是迷茫。我是一个屁民,却似乎总是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为了 “民心”和“长久稳定”着急,我发现自己才是真正的“五毛”。
鱼刺2010.1.24
鱼刺博客:
http://blog.cat898.com/boke.asp?yuci.index.html鱼刺批评:
http://www.cat898.com/lib/index.asp?libid=54这个让人极其痛心的事件,竟然真的发生在光天化日下,只咬牙切齿的想骂街,恨不得杀掉这帮畜生。我不懂,这个社会真的没有底线了吗?!
贵州安顺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警方通报称:“1月12日……,民警被当事人暴力袭击。鸣枪示警后,对方上前抢夺民警佩枪。在此过程中,村民郭永忠和郭永华被子弹击中死亡。”但是,随后看到媒体的“目击报道”,丝毫不见“暴力袭击、抢夺配枪”等行为,甚至连肢体接触都没有;贵州恶警肆意枪杀两名无辜村民,简直匪夷所思、无法无天。14日,当地政府补偿死者家属70万元,《补偿协议》要求必须在1月17日之前按当地风俗将死者安葬,今后不得提出任何民事赔偿。
呜呼、呜呼、呜呼……,两条人命、一堆谎言,人命关天,头上三尺有神明……;对着这样一个无法无天、鲜廉寡耻的社会事件,我心痛地说不出话来。郭永华临死前对恶警说:“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现在看来这是多么天真和悲哀呀。想他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从小听到、看到、被灌输的都是“爱民、为民、主人、平等、警察叔叔、为人民服务……”,他纯朴地认为:只要他没有犯罪,只要他没做坏事,警察就不敢开枪。他哪里知道:那些都是狗屁和谎言;权力早已经无法无天,视法律道德如无物、视民如草芥刍狗;官官相护、虎狼当道、群魔乱舞、毫无廉耻和底线。
尽管我痛心,但其实我痛心于恶警杀人,更痛心的是政府和警方的谎言包庇。一个威严的公安机关、一个堂堂的人民政府,为什么可以不做最基本的调查、不顾最基本的事实,不计最基本的法律、良心和后果,不惜歪曲、造谣、颠倒黑白、谎话连篇,却一定要包庇恶警、诬陷良民?!人民公安、人民政府都这样了,被打死了还要被诬陷,你让民众怎么办?去哪里诉苦伸冤?去哪里寻找公道正义?打死人的是警察,打死民心的却是政府啊!
实际上,每个社会都是复杂的,恶棍固然也有产生的根源,但是极端的个人和事件,每个社会都难以完全避免和防止。发生了极端的个人和事件,只要政府、公安、司法职能部门可以本着事实、公开、公正、法治的原则去处理,民众有苦可以诉、有理可以讲、有冤可以伸张,有血泪牺牲可以报偿……,就不会是一个令人痛心、愤怒和绝望的社会。
尽管我痛心、当然我知道,真相还需要调查,也需要证据。但是实际上,看到政府的通报,我们屁民心里就知道真相是怎么一回事:恶警枪杀无辜、警方背书脱责、政府谎言包庇、财政巨额赔偿、协议平息事端。如果没有达成协议,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很简单,早就都熟练了,一般都是:停尸申冤、武警抢尸、强行火化、群体性事件、舆论风波……;再以后,那就要看当地政府的协调和能量了,或者是封杀舆论彻底压下来,或者是被迫调查处理,警告?免职?复出?异地为官?……,都有可能。要不然,一个年财政收入20万的镇,宁肯借钱花70万平息事端。
但是,更大的问题又来了:一个政府的财政收入是什么?全体纳税人的钱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啊,这笔相当于3.5年全部财政收入的巨款凭什么政府要出?凭什么用纳税人的钱、用人民的钱为枪杀人民的凶手买单?凭什么?!
尽管我痛心、当然我知道,真相还需要调查,也需要证据。我也不能理解的是:尽管我了解权力的春药有多么强烈,也了解权力可以疯狂到什么程度;但是我仍然不敢相信,恶警会牛B到一句话不合就开枪杀人而且枪枪致命?所以,我也要等着看事件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结果。
尽管我不抱任何希望,尽管我手无缚鸡之力,尽管我也像一个屁一样轻贱卑微,但是请你记住:我在看着你们,我们在看着你们……,尽管我们都是轻贱的屁民。
鱼刺2010.1.17
鱼刺博客:
http://blog.cat898.com/boke.asp?yuci.index.html鱼刺批评:
http://www.cat898.com/lib/index.asp?libid=54李庄案在猫眼,已经被剖析得像在显微镜下一样透彻了。我也像黎明先生一样,注意到其实所谓“倒李者”们,多数也并非认为“李庄(在此案中)有罪”,或者李庄案符合法治原则,他们的“倒李”理由更多的只是因为李庄“黑律师”是“人民的罪人”而已。
也就是可以说:法庭的判决并没有说服我们,大多数人都不认为李庄(在此案中)有罪,实际上也确实是这样,我更不认为重庆公检法相关人员、甚至政府高层不了解这些真相和常识。但是,李庄仍然在强烈的舆论声中被判有罪。
在争论中,我们也看到十年砍柴等网友,毫不避讳的直笔李庄案背后的政治因素和舆论诡异,而中国“权大于法”、“潜规则盛行”的种种现状,也是争论双方都坦然承认和颇感无奈的现实,比如:捞人、刑讯逼供、“黑打黑判”、权力干预司法、政治决定判决……,甚至遍及司法的每一个环节,以至于李庄难以摘掉“黑律师”的帽子。
或者我也可以说:实际上“拥李者”们也未必不会认为,李庄确实曾经或者一直是一个“黑律师”——在律师实践中可能使用过非法治的手段和方式。我可以坦率的承认:如果在纯粹的法治角度说,我个人也认为李庄确实可能曾经是“黑律师”,但是当然,在这个看法下我仍然不支持李庄有罪的判决,因为最关键很明显的是:这个判决本身并没有提供足够的、法治的证据和说服力。
于是我忽然感到,李庄案在另一个角度上,或者可以看到中国一个深刻的社会现实,那就是:中国社会潜规则的公开化。
实际上,我早在宣扬这样的观点:“中国社会的潜规则已经公开化了”,只要我们关注这个社会,在过去、现在和将来的许许多多时事中,我们都可以越来越清楚地看到这个现实。李庄案,只是因为可能涉及的层面更高更广,可以让我们的眼光和思考更深远,看得更清晰透彻,看到清官不可依靠,也看到皇帝贝勒爷一样不可奢求。
相对于吴思先生对潜规则的论述,个人认为潜规则的公开化又有以下几个新特点:
一是潜规则普遍化和支配社会程度的加深。潜规则普遍存在,遍及整个社会的各个体系、肌体和角落,普及程度或者达到99.99%,支配社会运转的程度进一步加深。如果说潜规则是黑色的,那么社会上已经没有“白地”和“白人”了,哪怕你实际上是白的,你也已经被染成黑色了。
二是潜规则普遍化的公开化。即潜规则的行为和结果普遍公然表现在社会中,也同样普遍为社会所知,所用、所表现、所讨伐;这种普遍存在由“私下认可”的性质慢慢转变为在公共舆论层面的“公开承认”和在公共事务层面的“公然表现”。虽然社会上仍然有“明规则”,也不免有特殊和孤例存在,但是,已经基本上失去公信力和蛊惑力。
三是潜规则普遍化被体制在实际上认可。除了相对、有限自由的社会舆论(网络)讨伐之外,整个制度(包括权力上级以及职能部门)普遍失去对潜规则行为曝光后的追究和惩罚。我还记得焦点访谈刚刚开办时,那种头晚播出,第二天就有反馈、就被处理的盛况。现在呢?潜规则或者违纪违法事件被曝光后,不是不理不睬、无动于衷,就是百般狡辩、官官相护,甚至封杀舆论、抓人报复……;即使迫于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进行处理的,也几乎都是应付、糊弄,百般从轻,党纪代国法,警告、道歉一了百了;偶尔有免职的,也几乎都能迅速换位复出,最快的两个月就杀回来了。以至于社会舆论早已经普遍由愤怒转变为冷嘲和恶搞了,“草泥马”竟然能够流行,凸显了整个社会深深的无奈和无力感。
目前只想到了这些。这些说明什么?说明这个社会已经全面腐败,价值观已经全面扭曲,整个制度已经全然僵化;这个社会、这个制度已经失去所有自我修正、改革向善,甚至曲折前进的能力和方向。统治者将只能更多的依靠强制的力量,赤裸裸地进行压制,尽量维持浮在表面的现状和稳定;而民众权利的日益觉醒、对社会现实的严重不满、对制度现实的无奈和无力感,已经产生了实际上的社会断裂、失去了理性、甚至已经开始以身份、财富作为判断善恶、罪与非罪的标准了。
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那么多的民众对明显非法治的李庄案,对明显非法治的重庆打黑,给予了热烈的支持和赞颂,我们不能把这些声音都斥为“五毛”,也不能认为这些声音都是“愚昧、无法治、不正确”……,我们也应该探寻这些声音背后的原因所在。
中国需要改变,中国急切地需要改变,这样的现状和稳定明显是不能长久维持的,压抑得越久,爆发得就越猛烈,这是简单而日益明显的现实,而现有制度框架早已经彻底失去改革的空间。如何改变中国?中国该怎么办?走什么样的道路?如何避免失去权力?如何避免走回头路?如何避免惨烈的社会代价?……,都是艰难而棘手的选择,也是中国社会长久徘徊不前的原因所在。
从这个角度看,李庄案的支持和反对者,其实都是改变中国的要求者和呼喊者,只是他们看到不同的道路而已。“倒李者”期待依靠权力、依靠明君圣主主持正义和公道,改变中国;而“拥李者”期待实现真正的法治和民主,从而改变和拯救中国。这样的观念和道路纷争,实际上一直体现在无论舆论、学术、政治和社会纷争的很多方面。
权力不可期待,无论它做了什么,明君圣主也不可依靠,无论它做了什么。实际上,正是不受制约的权力制造了中国一切的问题和苦难。追求法治和民主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哪怕法治的结果只是救了一个“黑律师”。在每一件可以发声的社会事务中发出声音,追求法治、真相、公平和民主,这是我们目前可以做的。
鱼刺2010.1.14
鱼刺博客:
http://blog.cat898.com/boke.asp?yuci.index.html鱼刺批评:
http://www.cat898.com/lib/index.asp?libid=54虽在新年期间,还是被李庄事件引发舆论之强烈所震惊。在我看来,无论从事件、法律还是政治的角度,此事都是相当简单明了的;但是引发的舆论之强、争论之烈,涉及的人员之精、学术之高……,都是极其罕见的。
旁观这场争论,可以印证我一直以来的几个观点:一是,中国社会主流的思想和政治素质已然成熟,他们对于法治、民主的观念、认识和要求已经足够深刻和清晰。二是,在民主法治上,观念和表现最陈腐、最落后的就是政府和官员(包括专业性很强的司法等领域)。三是,网络上一直所谓的“社会启蒙”任务已经完成,现在及今后的主要方向是:启蒙和推压政府革新和进步。
李庄事件非常简单,但是几乎一国吵到开锅一般。于是我设想:假如不是李庄,不是北京律师,假如不是可能触动了行业、地域、法律、舆论甚至政治……的因素;或者假如此事像很多很多的社会事件一样在发酵前就被封、被压制、不许讨论……,或者不被关注、无人理睬……,或者有新的事件发生,舆论热点转移……(这些都是很普遍的吧);那么,假设哪怕李庄就是冤枉的,他也早就被判刑入狱了吧。
再怎么说,李庄事件也应该是人民内部矛盾,但是,我们常听说的权益一致在哪里?权益代表又表现在哪里?就这么一点儿小事儿,人民内部就能吵成这样,至今没有确凿的结论,也还没有找到公正和正义。代表人民最根本利益的党和政府、公平的权力、公正的法律、正义的社会制度、响亮的为人民服务……,又都表现在哪里呢?
再设想一下:如果事主是你我,是一个屁民,是一个普通人,是绝大多数无权无势、无能无力、无人帮衬的国民……,除了被坐牢、被自杀、被逼自焚之外,又能怎么样呢?去哪里讨还公道?如何去讨还公道呢?!看看已经成为社会问题的上访大军、此起彼伏的群体性事件,躲猫猫、俯卧撑等千奇百怪的死法……。这绝非一个个孤立的个体事件,而是制度性、社会性的普遍问题。
所以,我们不是说一定要求政府和法律做到完全百分百,而是,在这些事件和问题中,我们痛彻地觉悟到:制度和社会一定要给国民、给人自辩、辩解、说话、争论和反对的权利;而且一定要强力地保障这些权利——在宪法、法律和社会实践中真正实现。实现了,就可能是基本公正、法治、文明的现代社会;否则,如果没有,大概就是中国今天的样子。我们因此约略可以窥见自由、民主的真谛和可贵之处。
不由得又想到刚刚的伊朗事件。说实话,我至今不清楚事件状况与原委,不知道示威的“反对派”是谁,也不知道后来CCTV播出游行的“反对‘反对派’派”是谁?网上有消息说CCTV造假,但CCTV也没有出来辟谣,根据“在政府辟谣之前不要相信谣传”的定律,我也不知道这个消息的真假。
只记得当时几位一向比较“左派”的先生(抱歉这样说哈)出来大发议论和嘲笑;相反的评论却几乎没有。现在我可以反驳这几位先生几句了,实际上,我也是兴奋地支持伊朗人的一分子,为什么呢?我只是比较喜欢听到“反对”的声音而已。说话的权利、反对的权利,表达反对的权利,可以表达反对的权利,以及一切“反对”的声音和表达,对于屁民或者公民来说,实在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宝贵的东西。
说话和反对的权利,以及一切“反对”的声音和表达,是最为宝贵的。
鱼刺2010.01.04
鱼刺博客:
http://blog.cat898.com/boke.asp?yuci.index.html鱼刺批评:
http://www.cat898.com/lib/index.asp?libid=54出于对经济的无知,本不想谈房地产的话题,但是,最近相继看到高层对于房地产的意见,我觉得今天还仅仅站在经济、技术甚至“技术末节”的高度谈房地产是不恰当的。因为已经十分明显了:今天中国的房地产,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更是民心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或者说:早就成了政治问题了。
一向不准的官方数据也说:85%的民众买不起房了;而社会、百姓对于房价连年持续上涨,对于强制拆迁制造的无数悲剧,对于官商勾结贪污腐败,对于卖地养官的奢侈财政,对于房地价越调控越上涨……房地产业所表现出来的畸形怪状,早就痛心疾首、怨声载道了;但是却又毫无制度、司法等解决或者改善的渠道,积聚下了强烈的民忧民愤。最近,一些高官相继发言“买不起房”,民众普遍报以质疑、嘲讽或者“假装欢呼一下”,实在是莫大的尴尬和讽刺。
确实,今天无论是舆论还是民众,已经不好愚弄了,他们都看得越来越清楚明白。原来百姓看到问题的皮毛,现在早就看到骨头里头了;原来只看到眼前,现在早就看到紫禁城里面了。像各部委、地方政府,在社会舆论中早已沦陷,比如发改委、教育部、统计局、工信部……,露头就被骂到狗血淋头;总与真正的公共利益、民众利益背道而驰,能怪百姓吗?或许还有余威尚在的中央、国务院,但是也麻烦,明白人肯定会越来越多的。
话说回来,在中国的房地产和经济问题上,也是如此。比如近期经济界和社会舆论比较普遍的共识,一是房地产已成了民众血汗的榨汁机;二是已成了官商勾结、贪污腐败的温床;三是已成了扭曲、畸形经济的罪魁;四是已成了压制内需、排挤实体经济的祸首;五是已成了民心痛恨、民愤积聚的源地;六是已成了积聚金融、经济崩溃的最大风险。在这几点上,我没有看到有力的反驳者。
虽然我对于房地产绑架银行和经济的看法,直觉上是有异议的。我觉得房价、房地产降下来的后果没有这么可怕,下降即造成金融与经济崩溃这样的后果绝非必然,也不会有现在想象的那么严重。尤其是“崩溃”这个词,我认为可以用来形容社会制度,但用在经济上都等于制造误解,其实“经济崩溃”往往不过是规模不同的调整而已。
个人认为,假如现在中央政府敢于放手,促使房价跌下来,即使达到30—50%,银行或者经济的暂时困境或许会有,但是不会造成金融、房地产和经济的崩溃后果。直觉和判断其实也简单:目前社会舆论对于房地产越来越强烈、急迫的痛骂和愤怒,其实反过来看就是消费呀,就是市场需求呀;这样的声音越强烈,其实就是越大的市场。只要房价回归到比较合理的价位,相信会较快地启动实际需求,可以促使房地产、金融与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个人认为,房地产较大的实际需求在近十年,还是实际存在的,主要是改善性住房和城市化进程带来的,十年多的时间应该还是有的。再往后,随着人口变化的显现,或将长期处于近乎饱和、需求低迷的时代。
因此,个人是希望中央政府可能出手,真正调控房地产业。既然摆明了是个巨大的泡沫,哪怕有风险,早破肯定比晚破好,主动肯定比被动好;越积累、越拖延肯定后果就越严重和恶劣。当然,如果说更愿意不惜代价维持所谓的稳定、增长、GDP……这些虚妄的东西,一切等到下一届政府再处理,那就另当别论了。
在这些方面,地方政府是完全指不上的,中央当然也并非更高明,只是因为高度不同,中央政府或许尚有执政的危机感而已。因此,毕竟还是要做点事儿的,需要真心地为民众做点事儿;政治需要作秀,但不做事只作秀,百姓看多了、看明白了就会不满意;再有就是,有想法的人可能想要尝试去做。屁民这个东西,权力固然可以忽视,但是,当失去普遍的民心之后,也一定会感到高处不胜寒。
中国今天全面沦陷的社会,做点事儿、为百姓民众做点事儿其实是很容易的。简单的例子:凯迪的屠夫,一大老粗吧,邓玉娇事件跑去喊了两嗓子,得到多么大的舆论支持啊;伍皓的网上新政成果有限,但现在获得的评价和赞誉却不低;薄熙来先生重庆唱红打黑,尽管最近负面的东西不少,但是因此获得的声望和支持也不容小觑。所以是要做事儿的,要真做事儿,真为百姓民众做事儿;不做事儿,不真心为百姓做点事儿,就难免会渐渐失去民心。
中国的房地产是一个政治问题,还有另外一个层面,就是:中国房地产畸形、肮脏、罪恶的现状,都可以在政治问题上找到其原因和根源,都是由深刻的经济政治根源造成的必然结果。在这方面,舆论和民众也已经看得很清楚,也已经形成普遍的共识:一是房价中土地和税费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二是房地产是奢侈财政的重要来源;三是房地产是官商勾结、贪污腐败的温床;四是房地产是畸形经济、GDP、发展、政绩、甚至合法性的重要手段……。总而言之,房地产现状的最大得利者正是各级政府和官员。
归根结底,中国房地产的现状是由政治问题造成的,也是权力专制的必然结果。因此,要想改变,也非得从根源上改变不可,否则是难以改变的;我们如何奢望在中国这样全面沦陷的现状下,最大的得利者可能真正割断自己的利益呢?!还是那句话:中国一切问题的总根源都是权力的问题;民主制度是改变中国的唯一道路。
有时候我总想:我们对于民主有太多的误解和歧见。实际上,八个委员远远不如一个皇帝更好,皇帝毕竟还把国家、百姓当成自己的私产,当可能动摇、损害到他的私产根本时,皇帝还是会有一定的长远、根本、公共、民众利益观念的。八个委员主政,唯一能够达成的共识就是保持现状和维护稳定,还能奢谈什么做事儿?什么改革进取?谁先动谁先错,谁出错谁被淘汰……,我们竟然认为这样的政治架构是渐进的民主?
在现代文明大潮下,不民主的政治也同样是一个泡沫,无论它可能有多么巨大和辉煌,无论它可能有多么强硬和成熟,也无论它可能有多么长久和令人绝望,破灭——都是它最终和唯一的结局。
鱼刺 2010.1.1
鱼刺博客:
http://blog.cat898.com/boke.asp?yuci.index.html鱼刺批评:
http://www.cat898.com/lib/index.asp?libid=54刘丽洁,大家都知道的。网曝开百万豪车的贫困县女检察长,事儿属实,本人对此事的回应是两个“的”:“车是借朋友的、牌照是临时的”;又被曝盖豪华办公楼,也属实,回应是三个“查”:刘很恼火,并警告一些她认定的举报嫌疑人说,“再不停止举报,就要查你,查你的亲戚,查得你们不得安宁”;当时的网帖题目叫:“美女检察长咋这么牛逼”。
谁知道,更牛逼的还在后面。阿荣旗检察院通过传真向媒体回复,称“买豪车盖豪华办公楼全系网络诽谤”,车楼俱在,你自己都认了,网络怎么诽谤了呢?检察院回应检察长的问题,再混帐牛逼咱也能理解。但是,阿荣旗纪委也出来打包票,说调查证实:“豪华办公楼是置换的,民主测评是满意的”,从此成就了“五的检察长”的著名称号。
我们也不得不叹服:真牛逼,这美女检察长上边有人,还够硬的。
也别怪领导们讨厌网络,又陆续曝出“豪车购自天津保税区”、“老公也开百万豪车”、“北京有豪宅”等信息。终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新闻稿:“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肃处理,决不护短”。青天啊,终于看到还有一点儿亮光。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部门于20日对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乘坐“豪车”问题联合作出决定,对其给予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刘丽洁已向有关部门提出辞职。
“屁民”这个词,瞬间充满我的大脑。屁民屁民,就是一个屁啊。上海闵行钓鱼执法也是警告,人家是从开始一直黑到底的。你们给屁民一点儿希望却又给重重的摔下来,警告就完了?网曝的那些问题呢?一个辞职就都换了?什么事也没有了?真相呢?事实呢?党纪呢?国法呢?舆论呢?民心呢?……
不得不服啊,刘丽洁,还是跟着党干好啊,平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豪车豪宅、亿万富翁,还堂堂检察长、处处为人民服务。被屁民揪出来,有人瞒,有单位保,有上级护,有纪委拍胸脯,有党给全抹平……。
还是跟着党干好啊,党啊,也给我一个机会吧。
鱼刺2009.12.21
鱼刺博客:
http://blog.cat898.com/boke.asp?yuci.index.html 鱼刺批评:
http://www.cat898.com/lib/index.asp?libid=54民主制度是改变中国的唯一道路,此外一切都是徒劳。比如现在呼声甚高的“废除《拆迁条例》”,我想问:废除了条例,就可以制止拆迁悲剧吗?不会的,只要权力不改变,制度不改变,这样的剥夺和悲剧就不会改变或者减少。所以对于重庆打黑,我也一向抱着冷眼的态度,往好处想:无论因为什么,打总比不打要好,打小黑也比放纵要好;打一打,毕竟还有点儿做事的表现和魄力。但是当我看到指控黎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冷笑了。
古人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现在咱们往往连十个月也耐不住。我不是说黎强不可以有罪,不可以是黑社会,实际上,在中国这样潜规则盛行的社会现实环境下,不说原罪,有权有钱的,揪出任何一个来查一查怕都难免,“不查都是孔繁森,一查都是王宝森”,丝毫也不夸张。所以看咱们宣传的反腐举措,什么举报什么电子,都是扯淡,真想查,闭着眼随便点或者挨个来,一个也不会落空。
话说远了,黎强有罪,我并不奇怪;但即使看控诉书,也是比较普通的,类似于原罪,所以单抓黎强,就有些奇怪;还要戴上“黑社会”的帽子,就明显不单单是法制了,权力报复或者杀鸡吓猴子,也都更有可能。对于现代文明法治来说:如果权力可以选择性执法,可以任意枉法,可以报复反对者,可以扼杀反对意见,可以使用法律如同双节棍,如果权力大于一切、权力决定一切……,法律到头来还是做为权力的工具而存在,这才是最可怕的。因为只要权力大于法律,我们就无以限制和保证权力的使用,而不受限制的权力一定会导致权力滥用,这是我们已经深刻认识到的千古不变的定律。
同样的,打黑发展到“律师门”的李庄事件,从目前的信息看,只有“眼神”这样的证据,当然断定李庄罪状尚显牵强和不足。但是实际上,做了十几年律师的李庄,我也敢肯定说他并不清白,因为中国社会和法制赤裸裸的现实,我们根本无从逃避。所以我敢假设一下:比如“眼神”、捞人还是其他罪状,尽管在法律上是不足的,但我个人仍然可以宁信其有。但是,是不是因此就可以治罪李庄,就可以说法制纯洁公正,权力善意功德、魄力伟大了呢?当然不是,也绝对不是!道理和上述一样。
如果治罪李庄,只是意在打击律师给予“重庆黑社会”提供的辩护,更轻易地把“打黑”做成铁案,这绝对是法治之耻,也是一个极其恶劣的先例。因为每一个公民都有自辩或得到辩护的权利,哪怕他确实是一个恶贯满盈的罪犯,这是现代文明和法治的常识和基础。连律师都要打击,连辩护都不允许,这样的权力过于野蛮可怕。
相反,如果重庆治罪李庄,是秉持法治和公正,容不得潜规则和违法行为,那当然更好。其实中国的社会和法制环境,要想有所改观,还真的需要这样的棒喝与严厉。但同时,真正的法治和公正更需要将权力降服,也必须将权力容纳进来,也就是权力必须接受同样的法治与公正的考验。
重庆如果不是前者而是后者,就必须清晰地表明:一、应以同样的法治精神和说服力处理李庄案件,比如更充分的证据和程序,而不是“眼神”和暗示;二、应考虑如何消除继任律师的辩护顾虑,真正依法落实全面的辩护支持;三、重庆法庭、检控方甚至政府,在处理所有涉黑案件中,更应该同样把自己的一切都放在法治、纯洁、公开、公正的天平上,接受检验和考验。不要办“铁案”,也不要什么政治大局,只要真实、依法、公开、公正……,只有这样,对于净化已然不堪的法制和社会环境,重新塑造中国的法治之路,才可能是莫大之功的开拓和创造者。
如果说:民主和谐,法治威严、纯洁,权力也服从于法律,就可以造就天堂的话;那么沦为权力工具的法制,则无论打黑扫黄,无论真假善恶,最终制造的都一定将是地狱。我不是迂腐的民主主义者,我不信奉“民主一定需要民主的方式去获得”,那是很愚蠢的。但是,我信奉社会定律,比如:“不受限制的权力一定会导致权力滥用”,“通往地狱的道路,往往是善意铺就的”……。
不受制约的权力是中国一切问题的总根源;民主制度是改变中国的唯一道路;限制公权力、降服公权力,使之服从于民主与法治规则,是中国进步的唯一方向;也是最大多数的民众最大、最长远、最根本、最稳定的利益。
鱼刺2009.12.20
鱼刺博客:
http://blog.cat898.com/boke.asp?yuci.index.html 鱼刺批评:
http://www.cat898.com/lib/index.asp?libid=54写这个帖子可能要被追问“动机”,我先声明:我尊重贺卫方先生,除了想说话讨论问题,没有其他动机。看了转帖贺卫方先生的《一桩难题,一个机遇》,头一句话是:“民主是让国民决定自己的事务,包括让国民作出错误的选择;民主是人民之治,而非真理之治”。对此,很有一些不同意见,说出来供大家批评或者谩骂。
“民主是让国民决定自己的事务”,这话从根本上说或者没有错,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但是,这种说法其实并不准确,也容易产生误解和矛盾。民主其实并不是让民众决定自己的事务,民主更多、更准确的表现在:1、民众选择和授权给政府决定和处理公共事务;2、议会、宪政、制度、法治……,对政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3、民众拥有不可剥夺的自由和权利,比如言论、私有财产等等。
我认为民主社会主要通过这三个方面,基本上真正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成为现实。其中可以说是由民众选择和决定的,只是由普选或选举而产生政府;或者还有一种:全民公决;但是这种决策形式在民主国家其实也不多见,可以忽略。而民众的自由表达,无论支持还是反对,无论何种形式,都并不是“决定事务”,都只是为影响政府决策而参与公共事务,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
所以后面“包括让国民作出错误的选择”这句,实际上只能是“选错了政府上台”,其实这个错误根本无从判断,比如选了A,执政后人民不满意,但是,也许如果当时选了B,结果更不满意。世界上没有假设,也无法后悔。所以在这个层面上,民意本身就是唯一的、最大的标准,无所谓对和错,也没有其他标准可以衡量民意。
如果说“错误的选择”是指错误的决定公共事务,这个就不对了,因为即使在成熟的民主国家,民众也没有决策的权力和责任。民主社会是人民当家作主,为什么不给予民众决定事务的权力?大概因为1、人类社会过于庞大和复杂,分工合作是必须的;2、民众(包括知识分子和政府官员)会囿于自身利益而无视公共利益;3、民众会因为外行或者短见而看不清公共或长远利益。所以公共事务授权给更专业、更公正的政府来处理和决定,这是必须的。政府对于有关公共事务的各样各异的民意言论和表达,可以选择听从或者不听从,因为政府本来就应该在更整体、更专业、更长远的角度去判断和决策公共事务,弥补的恰恰是这些问题。
因此在公共事务这个层面上,民意只是一个参考,绝非可以“决定”。但是在民主社会,政府永远不会忽视民意,因为没有一个政府可以忽视永远存在的选举和舆论。言论自由使社会上充满立场公正、维护正义的自由舆论;法治制度对政府官员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让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都得到强大的保护;避免政府使用公权力侵害人民或者每一个人的权益;也最大限度的避免政府官员以权力和公共利益作为借口谋取私利。因此,大概可以保证政府真正为公共和长远利益行使权力、决策公共事务。
那么,是不是民主社会里,政府的决定就永远是对的,就永远高于民众的意见和判断?也绝非如此。实际上,即使把科学也算上,人类对于正确和错误的判断和认识,也总是在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对于自身利益、公共利益、长远利益的看法和认识也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因此,政府和民众对于公共事务、自身利益、公共利益的判断和认识,其实也是在互动中曲折前进的,少数人的反对可能不被采纳,但当其成为多数人的利益和选择的时候,政府必然要随之改变,去符合这种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民主社会最终是以独立、自由、更多数的民意作为判断正确、错误的标准,民主必然永远符合更大多数人的利益。
我当然也可以理解贺先生这句话的意思:哪怕国民选择错了,也应该、也要给国民选择和做主的权利。因为从根本上说:独立、自由、多数的民意就是最大的衡量对错的标准。专制社会的问题就在于:没有普选,不给人民选择政府的权利和机会;没有宪政法治,缺少对政府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民众缺少权利和自由。这一切导致了每一个人和民众的民意和权益,可以被参杂了不尽私利的政府和官员所忽视,被漠视,被压抑和被损害。专制社会缺少了民意的表达、传导渠道和最终的主宰作用,无法最终体现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因此,专制符合的永远都是少数人的利益。
贺先生说:“民主是人民之治,不是真理之治。”这话我也不同意,道理和上面说的大概差不多,简单的说:人民之治和真理之治丝毫也不矛盾。一个层面是:人民本身就是判断真理的最终标准;另一个层面是:人民之治是最接近真理之治的,只有在人民之治下,才可能有真理之治。累了,不多说。
我不是说民主是万能的,也不是说民主就没有错误。但是,民主和错误等同起来,比如选错了,决策错了……,把民主和散、乱、分裂、低效、多数的暴政……等同起来;民主和真理对立起来,把民主和经济、发展、效益、强国……对立起来,一直是我们比较普遍和严重的认识误区。
我觉得贺贺卫方先生这句话表述的不够清晰,因此有感而发,想说说而已,敬请任何人批评指正。
鱼刺2009.12.14
鱼刺博客:
http://blog.cat898.com/boke.asp?yuci.index.html鱼刺批评:
http://www.cat898.com/lib/index.asp?libid=54很惭愧,现在我发现我已经不会愤怒了,无论自焚的唐福珍、住上树的陈茂国、接嫖客4176个的陈艳,还是破了产不再赔偿的三鹿、像被野兽撕咬过的“自杀”的黄华龙……,我已经成为一个冷血而懦弱的牲畜,像中国绝大多数民众所表现出来的一个鸟样。
中国人最大的悲剧就是:当唐福珍——一个女人,为保卫自己的家愤而自焚的时候,她的身边却没有一个男人,甚至没有一个人。非洲草原呆滞的牛马,都知道几千头、几万头地群集在一起,虽仍不免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但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个体和种群的安全和繁衍。虎狼一样的统治,不仅把国人治成沙,还要把不驯服的每一粒分离出来一一碾碎。中国的专制制度和手段过于成熟,必将累积到最终众叛亲离的一刻,就像央视着了火,民众却压抑不住兴高采烈一样,这个结局其实并非遥不可及。
我痛心于这个现世,但从不将责任归咎于人民或者个体,因为这正是这个制度,包括数千年文治武功的必然结果。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人民,反过来的“人民论”其实并不正确,因为政府和制度决定了社会的利益机制,我们不能奢望人民做前仆后继的英雄,永远不能。面对激愤的情绪,我却已然麻木。我知道这种激愤其实就像待宰的猴子的骚动一样,等不到血迹变干,一切就都平息,丝毫也不会改变,直到下一个牺牲品,我们确实看得已经太多了。但我仍越来越真切地感受到:
一个是:政府永远是人民最大的敌人。每一个政府,每一个人民,包括民主的政府和人民都是。民主制度就是制约公权力,使之真正服务于人民而不是用于谋私;民主制度也是人民当家作主唯一和必须的形式。
实际上,今天连外敌入侵也已经因为民主改变了模式。除此之外,现代社会,法治相对健全,再大的伤害也有法律的追究和惩处;只有政府掌握的公权力,才可能合法而持久地侵害人民的权益,却得不到追究和补偿。如果公权力再掌握在一家或者一个利益集团手里,人民注定要成为待宰的羔羊,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这也是民主制度权力分立的基础和原由。另外,民主制度对于权利和自由的保障也是必须的,没有天,为什么叫天赋人权?哪里来的天赋?其实就是平等的权利和自由永远不可侵犯,比如私有财产、言论自由、选举权……,都是人民降服和对抗公权力的武器和底线。
再一个是:从任何角度说,民主都是最大多数的民众,最大、最长远、最稳定、最根本的利益所在。我们被诸如强国、复兴、GDP……虚妄的利益所愚弄,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慢慢看清楚了,当然也还有讲民主不能当饭吃的,真是笑话。其实非常简单:你看看中国人创造了多少,被政府和官员明的暗的拿去多少,政府花在人民身上多少,明的暗的花在自己身上又有多少?是的,我从来不否认人民需要政府,甚至也不否认需要服务和管理,但是,我们能不能要求一个清廉、便宜、高效、真正为民的政府?当然应该,而且很容易做到,民主制度就可以,而且只有民主制度可以塑造这样的政府;原因也很简单,就因为人民可以选择政府。
第三个是:除非尝试建立民主制度,中国不会有任何好的改变。十几年来,我一直寄希望于文化和网络的启蒙,以为再艰难,慢慢积累下来总会有进步。但是60年的大庆给了我当头棒喝,我才猛醒:文化论其实也是一种素质论和国情论。所谓文化需要改变、思想需要启蒙……,不错,但是,文化是水,制度是石,期待潜移默化需要皓首穷年;而且看不到文化进步导致制度改变的那种必然性。所以我想说:只有制度才可以真正、迅速地改变一个社会,包括迅速地改变文化和观念。即使我承认制度的建立需要一定的文化基础,但是,我也一直认为思想文化的启蒙任务已然完成。
理由一:尽管我们觉得愤青或者粪青还是层出不穷,但是实际上,我们看各大门户网站的评论版,90%以上的评论都是深具民主色彩的;在各大论坛,能把文章理性、清楚地表达出来的,大多数的也都是;甚至在各大纸媒的评论版,也已经如此。这足以说明:就一个国家的思想文化来说,民主、权利、法治……思想已经普及,深入人心;素质论、国情论,甚至文化论早已是不合时宜的了,民主的思想文化基础早已具备。
理由二:或许仍有很多民众对民主制度和思想认识不够深刻,但即使普通人,大多数的观念也是:民主好,但是中国搞不了。即使中国最笨的毛左,也同样清晰地看到社会痼疾,只是他们开出的药方,恰恰是最愚蠢、最南辕北辙的。这不怕,只是认识上的问题,而且,我们永远也不要试图等到很多人都深刻地认识和了解民主,才可以尝试建设民主制度,不是这样的,也从不需要。
理由三:我曾说过,现在网络启蒙的任务主要是启蒙政府。我们只要留心,这已经是非常明显是事实了。实际上,几乎每一个公共事件引发的舆论,都是在教育政府、启蒙政府、推动政府,当然基本是没有效果。一个原因是在现有框架下已经没有改革向善的余地了;另一个是政府和官员在现状下的利益是最大的,所以永远要维持稳定、永远不能减少权力和私利的就是政府。我也曾说过:中国现在最落后的其实就是政府。如果说素质论、国情论和文化论阻碍中国民主制度的发生和建立,那么,最落后的政府和统治者就是根源。
所以实际上,我们渐渐发现中国社会并没有好的、渐进的、累积的进步和改变。我们号称改革30年,但实际上改革早就已经死掉了,现在更是想改也已经改不动了,积重难返而且避重就轻,我称之为撬门式的改革——不是去开锁而是去撬门,结果当然就是什么也改变不了。已经非常明显的是:在现有框架内,已经没有改革甚至改善的余地了,改也只能产生尺蠖效应,因为利益最大的是政府,而主导改革的也仍然是政府。公权力曾经作为改革拯救中国和自己的功臣,如今早就成了造成中国一切问题的祸端和根源。限制公权力、制约公权力,使之服从于法治和民主规则,将是中国唯一的进步方向。
因此,启蒙不能改变中国,时评不能改变中国,文化也不能改变中国,或者说:制度不变,中国社会就不会变得更好一点。只有制度才可以改变社会,只有民主才可以改变中国,只有民主可以真正有效的制约公权力,只有民主才是最广大的民众最大、最长远、最稳定、最根本的利益所在。民不选官,官不为民,只有权力来源的这个源头改变了,一切才可以顺理成章的发生改变;民主,就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钥匙,也是改变中国的唯一道路。除此之外,一切都是枉然。
沉默了几个月,我想说的大概就这些,我的话完了。
鱼刺2009.12.9
鱼刺虽然愚钝,但一向以自己“有志”为傲,尤其这个“志”,并非升官发财搞女人,我真的希望这个国家有所进步,包括它的统治者和它的人民。但是经过21世纪又9年之后,我才栗然发现我都错了:一个是我的所谓“志”不过只是痔疮而已,除了带给自己无尽的痛苦之外毫无益处;一个是我绝非愚钝,用句歌词就是“我的聪明难以想象”,对于这个让人失望的世俗来说,当然,如果聪明有歧义的话,那就改用“真实”这个词。
记得上次大阅兵的时候,我还和愤青一样为这个国家欣喜若狂,如今我反而为此感到羞耻。十年来,我在思想上得到如此巨大的进步,但是令人痛苦和绝望的是:这个国家整体所表现出来的却恰恰相反。我想:是网络给了我改变和启蒙,在这个我的国家里,只有网络才让人感到一丝进步和希望。
不想多说了,网络表达的习惯也已经将近十年,我总是害怕自己有一天江郎才尽,但是今天,这个盛大的我的国的国庆前后,我却几乎两个月没有动笔的欲望了。我真的破灭了我所有的希望:我以为尽管我愚钝卑微,但是细流可以汇成江海;我的这个国家也是一样,尽管整体上还是那么愚蠢虚伪,但是总有一天会得到改变。当然,今天我仍然坚持这样的认识,但是我真的破灭了希望,或许会有这一天的,但是也许我看不到了吧。所以我不愿多说话,对于这个虚伪而愚蠢的国家来说,我的话真实、聪明却丝毫也无益。
比如渐热起来的“钓鱼执法”,第一次曝光出来的时候我就觉得网友们太过厚道了,“钓鱼执法”这个词本身就是错的,不是钓鱼执法,而是“执法钓鱼!”。今天那么多评论,依然多数说不到点子上。其实很简单:权力得不到有效地限制,这一切就都是必然的;从钻空子到利用权力谋利,从小打小闹到蛇吞象,从偷偷摸摸直到公然的抢劫……,都是必然的。归根到底都是一个老问题:没有民主,权力得不到有效限制。几年前我就写过帖子:“民主就是对权力的限制”,还写过“权力是中国一切问题的总根源”,说实话写的时候或许还有懵懂,但是现在,我坚信自己看得很清楚。
再比如半年多的电视,充斥的都是所谓“红剧”,说实话,都是这帮笨蛋把红剧给毁了、给弄恶心了的。在几乎所有红剧里面,我只看到“智、勇”,没有看到有丝毫的价值观,连过去讲的人民战争也不见踪影了,仿佛胜利只是更聪明、更有力、更丛林的结果。我实在奇怪的是,怎么聪明的胜利者们生养出的都是这么愚蠢的后代,如今连愚弄下去的本事都要失去了,难道你们以后只靠权力和武力了吗?
有时候我想:如果我们去当狗,一定会比他们这些蠢狗当得更好。但是,我们会吗?有了思想、价值、真实、独立意识的人,还会愿意去当狗吗?
鱼刺2009.10.25
鱼刺博客:
http://blog.cat898.com/boke.asp?yuci.index.html鱼刺批评:
http://www.cat898.com/lib/index.asp?libid=54娄婧的帖子感谢所有朋友的讨论和乱骂,很高兴起码在字面上看不到肤色歧视了,焦点比较集中到娄婧母亲和道德问题上。
对于娄婧母亲,不必讳言,我也认为她当年确实是有错的,无论她是出于爱情、欲望还是盲目。结果是:她的丈夫离开了她,而她把黑皮肤的娄婧养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这个一向的道德社会包括她的家庭亲朋加诸于这对母女身心的歧视和惩罚,我们是可以想象的。当然,我尽量避免煽情。今天在选秀舞台上,她们母女站出来,无论出于爱女儿还是其他,或者哪怕就是炒作,我也要以为,今天不仅娄婧毫无过错,就是娄婧的母亲也不应该再受到指责。不仅仅因为她付出了代价,而且因为她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更因为这十几年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想象到的很多有价值的东西,比如爱、责任、坚强等等。
一到道德问题上,就似乎永远也辩不清楚。其实无论道德、法律、价值观、甚至制度,说到根本都是利益的考量。比如刘巧儿的爱情观“我爱他身强力壮能劳动,我爱他下地生产真是有本领”——勤劳勇敢,说到底就是吃饭和安全,和今天的嫌贫爱富没有本质区别。利益哪怕仅仅是私利,也不可耻,更无罪恶,但是当然,追求私利要受到平等、权利、法治、道德……的约束。
在娄婧事件上,骂我的大都出于两种考量:一个是如果自己的老婆也要生别人的孩子怎么办?这很简单,你或者容忍她继续生活,或者不容忍而离开她。再一个动机就颇高尚了:如果女人都这样,道德就败坏了,道德败坏了,社会就乱套了。
大家好像一直爱这么说,也一直这样来忧国忧民。但是,这句话既无道理逻辑,又从无确凿的历史支持。恰恰相反,稍微想一想,很容易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
我们自己就有“脏唐臭汉”的说法,后来女人露出手臂来就道德败坏、再嫁就要亡国、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王八蛋社会,我们也熬得足够长了。今天,女孩子们露着肚脐屁股,性开放到连粪青都容忍自愿性行为的程度,社会非但没有败坏和乱套,反而愈加活力充沛。国外的红灯区、少女妈妈、低龄化援交、同性恋婚姻、性交大赛白天开在公园里……,按照我们的理论,这些国家和民族早就该淫乱堕落亡国毁灭了。可是讽刺的是,这些国家及其国民远远比我们富足安乐,稳定秩序,文明和谐……。
当然,如果你认为我这是鼓励性乱和淫荡,我也无话可说。实际上,性的开放与思想的开放、社会的开放……,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甚至一面,所以我总反对“纱窗论、拿来主义、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等等可笑的思维,任何事物都是多面的,或者本来就是一个事物,你怎么取?如何弃呀?
我从不讳言我是西方文明的崇拜者和鼓吹者。建立在平等、自由两个终极价值观基础上的西方文明,是整个世界和人类的明天和必然。简略地说:人人平等产生了权利和自由(狭义),区分了公域私域,产生了现代政治,限制住了公权力,使之服从于平等和法治,从而不仅实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秩序和稳定,也实现了人的更多权利和自由,当然也就有了更多的繁荣和活力。
而所谓东方文明所差的恰恰就是“平等和自由”的价值基石,以及由此生发的一切价值和制度,比如民主、法治、宪政、权利……等等。我们今天还在给予“公权力”过大的权力以治理社会,实质上仍然没有脱离“人治皇权”的窠臼,这样的社会必然仍需要神圣、等级、服从、道德……等等这些陈腐虚伪,而恰恰是不受制约的权力破坏规则、法治,败坏道德,过度压迫和剥削,压抑人权和自由,造成社会无公平正义,无法保证长久的秩序和稳定。
从这个粗糙简略的东、西文明与社会的对比中,我们完全可以确定的说:社会从来不是被道德败坏的,道德也从来不是被女人败坏的。无论过去和将来,败坏道德,破坏规则、公平和社会,最终制造社会灾难的,从来只有一个,那就是:权力,不受制约的权力,不受到有效制约的权力。
当然我不是说:性开放只是文明的代价或者无奈;恰恰相反,更多的性自由和开放,本身就是文明的一部分。道德本来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文明也在不断变化和发展,但是,更多的开放和自由,这个大方向不会改变。
相较而言,哪怕对于过去的观念,道德即使败坏也是最轻微的,不然,这样的道德就会变成法律、法治或者制度。我从不否认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道德,也需要道德维护,但是,在中国这样直到今天,连最起码的现代价值观还没有建立起来的社会里,道德所起到的更多的作用还是对民众的束缚和压制。
社会从来不是被道德败坏的,道德也从来不是被女人和淫荡败坏的。中国这个社会现实里,虚伪的道德和道德家越少,道德家和道德治国的喊叫声越小,这个社会和民众就可以多喘几口清新、自由的空气。
都住口吧,糊涂的和装糊涂的道德家们!
鱼刺2009.9.3
鱼刺博客:
http://blog.cat898.com/boke.asp?yuci.index.html鱼刺批评:
http://www.cat898.com/lib/index.asp?libid=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