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的港台新马华人不少,基本素质与大陆人完全两样。论个人的基本诚信、朴实、可靠都远超大陆人。香港人尤其出色,看不出与本地鬼子有太大区别。
我快到30才学英语,困难可想而知。好在我的记性还可以,比起中文记忆来,英语单词记忆算是我的弱项。不过我虽然记得慢,但记得牢固。那阵毫无录音机,考试也不考听力,于是我的学习方式就非常原始:记单词+学语法。
文革中我的生命并不属于我自己。我如果跌倒,跟着倒下去的将是全家人。因此,我面临的选择中没有“拒绝犯罪”或甚至“制止犯罪”,这两个选项根本就不存在,而是只有“两罪相权取其轻”——明知都是犯罪,只好挑其中比较轻微的一项去犯。
几年前我写文章说文革是全民犯罪,没有一个人的良心是真正清白的。网友老跛当即告诉我,他的良心就是清白的,而且还不相信聪明如我者竟然会一度中了毒,狂热痴迷过。像网友老跛这种人文革中当然有,我身边就有的是:芦萧、芦娘子不必说,老扁就是我最敬佩的一位。
人老后,难免时时回顾往事,追悔当初犯下的一切罪孽。我常常想,如果不是文革,或是没有红色恐怖打破我的单相思,或是我有个“好出身”,则我变成姚文元的可能性相当之大。更糟糕的是,我有时问自己,如果时光倒回去,你又有现在的觉悟,会怎么做?
我写文革往事时往往很激动,泪水流满了面颊,其中的“老芦”其实是泛指包括我在内的整整一代青少年。那个时代的过来人,到底有谁敢出来拍着胸脯说一句:我是清白的?至于我本人的狂热到1966年的“红色恐怖”就结束了。
对当地人来说,城里来的知青代表着一种他们从未见过的新鲜经验。在他们眼中,城里知青白净文雅、穿着讲究时髦、口音特别、行动奇异,与当地生活方式格格不入,处处透着新鲜。
收音机是我自己装的,买了个北京产的“红灯机”的外壳,但瓤子完全是我自己做的。下班后开起来,路过的人都以为我装了个音箱。我也不说破,让他们生活在那幻觉里,以此充阔。
看见小网友居然连什么是“农转非”、什么是“工分”都不知道,不由得大吃一惊。90年代末我回国,一位亲戚跟我说,她的孩子根本无法理解过去买日常生活必需品还要票证,问:有钱不就行了么?干嘛还要什么粮票、油票、肉票、布票、糖票、酒票?她怎么解释孩子都不能理解,云云。
文革中,我在医院守病人。某日过道上突然一阵喧嚣,过了一会儿,一个同病室的陪客旋风般冲了进来,兴奋地嚷嚷:
“出新鲜事了!出新鲜事了!快去看哪!”
“出新鲜事了!出新鲜事了!快去看哪!”
孤独(芦笛拍摄于美国)
生命的脉络,逝者如斯,温暖
(芦笛拍摄于美国)
(芦笛拍摄于美国)
木殤(芦笛拍摄于美国)
生命的本质是什么?这一直是个困惑人类的永恒问题。什么是存在的本质、特别是生命的本质,大概是一个人类永远无法回答的问题。
我一直在想她的话。如果我们把生命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过,这生命会不会变得更好、更有价值、更少缺憾?

